据美联社报道,自2006年1月1日起,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将实施一项新的法规,规定所有在美国销售的食品必须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在说明上标出食品所含成分,如是否含有牛奶、
蛋类等。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特别要求,一定要注明8种引起过敏情况zui多的食品,包括:奶类、蛋类、鱼类、甲壳类海产品、小麦、树生坚果类、黄豆和花生。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表示,新法规涵盖了大约90%的导致过敏的食物。
1999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对明尼苏达州和威斯康星州的食品进行调查。这两个州大约有1/4的烘烤食品、冰淇淋和糖果的说明上没有注明含有花生或鸡蛋。2004年通过的《食品说明和消费者保护法》对这一项的要求也不够明确,消费者不能直观地了解制作食物的成分。
新法规规定,所有说明书都必须用易懂的语言和通用的名称注明产品中所有可能引起过敏的物质,例如,如果产品中有牛奶蛋白质,那么要注明含“牛奶”和“奶酪蛋白”两项;要标明鱼类及海产品的名称、坚果是栗子还是核桃等。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表示,新法规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以帮助一部分人避免过敏。据统计,在美国,约有2%的成年人和5%的儿童对某些食品过敏。